曾經央視新聞對“幸福”進行過街頭隨機采訪,其中有一個大娘的回答令我記憶猶新。記者問:“大娘,你幸福嗎?”大娘說:“我咋不幸福呢,我是在孤兒院長大的,是黨養育了我。”大娘雖然沒有得到父母的關愛長大,但是孤兒院對大娘勝似父母的關懷,讓一名孤兒沒有抱怨自己的出身,這樣充滿幸福的生活著。可見,幸福不是拿來跟別人比較的,而是發自內心的滿足感,跟金錢、地位沒有任何關系。
小時候也經常聽媽媽講她小時候的故事,媽媽童年的時代我國還處于解決溫飽的時期,那時候家里孩子多,經濟條件很不好,經常吃不飽穿不暖,過年能夠買件新衣服、吃上肉,足足可以讓她回味好長時間。我能穿件新衣服、吃頓香噴噴的大肉,會是他們最幸福的事情。而我的孩子,不僅新衣服經常買,好吃的更是不離嘴,她似乎對這些都習以為常,根本不覺得這些事情是幸福的。那是因為她沒有經歷過困難,不懂得得到的珍貴,不懂得擁有的滿足,更不懂得知足者常樂。
對于自己,夫妻相敬如賓、女兒環繞膝下、父母身體健康、朋友真心相處、同事關系融洽,這些就意味著幸福,過多的物質追求只會讓我們生活的很累。活在當下,享受現在擁有的,身心自在清凈,就是幸福。幸福源于自己的心態,我是一切的根源。